偃师市农机局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按照洛阳市农机局、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洛农机[2015]21号)和洛阳市农机局、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农机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洛农机[2017]45号)文件要求,在洛阳市农机局的指导下,偃师农机局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现将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2017年上级下达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1006万元。截止目前,共计落实补贴资金736.966万元,发放各类补贴机械513台(套),受益农户380户。其中:补贴大中型拖拉机96台,占补贴资金382.36万元;自走式玉米收获机械19台,占补贴资金67.45万元;玉米收割机割台1台,占补贴资金0.6万元;自走式谷物收获机械72台,占补贴资金189.98万元;连续式粮食烘干机6台,占补贴资金14.58万元;青饲料收获机2台,占补贴资金19.44万元;种植施肥机械(穴播机、条播机免耕播种机)52台,占补贴资金7.915万元;耕整地机械(旋耕机、犁、微耕机、田园管理机、深松机)217台,占补贴资金21.605万元;薯类收获机1台,占补贴资金0.27万元;秸秆粉碎还田机18台,占补贴资金2.686万元;植保机械喷雾机25台,占补贴资金25.89万元;铡草机3台,占补贴资金0.33万元;储奶罐1台,占补贴资金1.86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协同配合。为确保政策有效实施,我们成立由市领导牵头,纪检监察、财政、农机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工作程序、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管。我们与财政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依照省、市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生产需求,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联合出台了《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对全年补贴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农机、财政和各乡镇站所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展开。
2、加强宣传,搞好服务。为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达到家喻户晓,我们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着重加强对补贴政策、机具购买程序的宣传。组织项目宣传车六辆、印制宣传材料5000份,巡回各乡村广泛散发宣传,同时印制农机购置补贴明白书6000份,在全市各乡村公告栏张贴,切实通过宣传使广大农民知道补贴政策、了解补贴机具、明白操作程序。“三夏”前夕,我们督促协调经销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对已购机具做好跟踪调查,督促企业及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开通农机服务热线:67721942,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为全市小麦机收提供机具调度、物资配送和技术服务,确保我市麦收工作顺利进行。
3、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一是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优亲厚友,不人为设置购机条件。只要符合《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一览表》中的机具类型,符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方向,我们都一律给予鼓励和支持。二是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一经受理购机申请,立即在购机者所在乡、村显著位置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充分尊重农民购机自主权。选择什么样的产品和选择哪家经销的产品,完全由购机者自主确定,严格杜绝强行向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搭车涨价。
4、防御风险,加强监管。为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实现廉洁高效地实施,我们建立健全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一是成立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市纪检委、财政局全程参与监督购机补贴操作程序,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对补贴的大型机具及补贴资金占用量较大的乡镇,进行全覆盖核查。二是出台了《2017年偃师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针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提出了防范措施和检查落实办法。三是农机局与各乡镇农机站负责人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责任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四是严格按照农业部及省农机局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经销商与市农机局签订“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承诺书”。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上报洛阳市农机局并予公布,被上级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我市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取消其补贴产品在我市的补贴资格,非法侵占补贴资金按上级文件要求足额收回财政部门。
5、加强技术培训,确保安全生产。为了使购机农民掌握农机操作技术,提高技术操作水平,增强农机安全意识,在机具发放前后,市农机局还组织了操作技术讲解、培训,使机手能熟练的掌握操作技术和安全常识,确保安全作业,服务农业生产。
6、建立购机补贴档案,搞好跟踪服务。市农机局及时对购机者建立了详细的个人档案和综合档案,并实行了微机管理,同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农户,对补贴机具的使用进行回访跟踪问效,并开通了咨询和投诉电话,及时解决购机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质量和技术问题,切实达到群众满意,政府放心。
三、购机补贴项目主要成效
1、激发了农民的购机积极性。在购机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偃师市农民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积极性空前高涨,全年农民购机总投入在2800万元以上。
2、提高了农机化作业水平,较好的服务于农业生产。由于购机补贴项目带动,大型农机具增多,特别是玉米收获机械得到有力推广,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有力的服务了全市新农村建设。
3、推动了农机科普工作,促进了农民增收。通过补贴推广先进的农业机械,农民群众更直观地看到了先进农机具较高的生产效率,学习农机科普知识的积极性高涨,在我局组织的农机实用技术学习、培训中,农民群众踊跃报名参加。
偃师市农机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