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流程
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1、发布实施规定。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本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
2、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3、补贴资金申请与核实。购机者凭本人身份证,所购农机具,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先到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上牌手续,提供行驶证,购机发票,购机报价回执单,提供交易流水,与本人身份证一致的农商银行“一卡通”。自主向县农机补贴部门提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同时将已购买农机具运至指定地点进行首次机具核验、机具信息采集。
县农机补贴部门将购机者及农机具信息录入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经系统审核无误后,生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同时,购机者要配合县农机部门进行补贴编号喷涂、人机合影。
农业农村局定期整理补贴机具资料,并组织工作人员对补贴机具实际在用情况进行再次核验,核验无误后,分期分批向县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结算。
对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的总额设置上限,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4、补贴资金兑付。县财政部门根据县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审核意见及复核后的农机补贴清册,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承办金融机构,由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存入购机补贴对象的一卡通。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