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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2021年农机补贴机具核验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10  信息来源:

新安县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农机补贴机具核验实施方案

                         新农机中心[2021]2
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核验工作,确保补贴资金监管到位,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相关惠农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豫农财务[2019]37号)文件精神通过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检查,进一步规范补贴政策的落实。
一、核实内容
)农户是否真实购机,查验机具是否已在农户家中,并有已经使用痕迹。
)机具成交价格,了解农民购买机具的真实价格。
)购机意图,了解农户购买机具是自用还是准备用于转卖,特别是单个购机者购买数量较多,补贴金额较大新型农机具重点农机具等要进行重点检查。
(四)补贴机具按要求是否喷机具编号。严经销商故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农民先行购机,有预谋有组织的倒卖补贴机具等行为。严查拆卸销售成套机具设备骗取高额补贴,利用信息不对称销售低质残次产品,采用各种方式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二、核实方式
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户购买机具真实性进行核实。
(一)由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重点核验购机者和所购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商信息是否一致。通过进村入户,提前预约等方式开展核验。便利购机者以及设施安装类机具核验,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办理时限。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应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三合一”机具需核实作业面积,不受办理时限限制。
(二)重点核验,对单台补贴金额超过两千元补贴机具,逐台全面核验,两千元以下机具按比例抽查核验,抽核比例不少于10%。
(三)举报投诉调查,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进行联合查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上报并视情形采取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补贴资金。
三、重点
(一)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是确保农机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安全实施的有效措施是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手段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准备,确保农机农机购置补贴核验工作有序进行,取得成效。
(二)严格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检查要按照规定内容和要求,严格认真,扎扎实实地开展机具核验,严禁敷衍了事走过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弄清情况,并及时上报请示。申请购机者补贴信息,公示到乡镇公开栏,并照相留影像资料。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