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一、补贴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新密市上三级购机补贴资金规模2132.582万元(中央资金1400万元、省级50万元、郑州市资金350万元、2017年郑州结余资金255.911万元、2017年河南省结余资金76.671万元),实际执行1794.855万元占资金额度的84%(其中执行中央资金1208.308万元、省级资金118.573万元、郑州市级资金467.974万元)补贴机具1077台,受益农户571户,受益合作社17家。
享受省级累加补贴机具40台套(花生收获机、秸秆捡拾压捆机(含压捆机)),待在用情况核查结束后,再兑付补贴资金。享受河南省2018年农用航空器试验示范项目的植保机械10台,待组织现场会演示后,再兑付补贴资金。
2018年郑州市下达我市旧机具报废更新任务40台,实际完成旧机具报废133台、更新133台占目标任务333%,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1.4万元(其中上半年报废20台、使用中央补贴资金14万元、郑州市补贴资金7万元;下半年报废113台,使用中央补贴资金73.6万元、郑州市补贴资金36.8万元),正在办理资金兑付手续。
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共计执行补贴资金1926.255万元占额度2132.582万元的90%,其中中央资金1295.908万元占额度1400万元的93%,省级资金执行118.573万元占额度126万元的94%,郑州市级资金511.774万元占额度605.911万元的84%。新密市级资金100万元(其中工作经费50万元)补贴额度50万元,执行22.013万元。
二、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情况
郑州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及时向市分管领导进行汇报,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实施方案。市农机、财政等部门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我市制定《新密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采取“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办法开展工作。根据郑农机文(2018)16号、豫农机计文(2018)58号和郑农机文(2018)23号文中规定的各类机械进行累加补贴,我市召开乡镇办、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培训、宣传会,使购机者明白今年的累加补贴政策,极大调动了农机手购买农机具的热情。在申请报名、资格审查、初验机具和发放购机补贴通知书等环节继续下放乡镇办操作实施;设置年度内购机上限,即个人购置农机具主机不得超过2台套,农业经营组织不得超过6台套。
三、补贴办理情况
(一)加强报名资格审查。加强乡级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指导,乡级严格做好资格审查,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对申请购机报名者,个人要求提交:(1)本人身份证原件;(2)村委会证明;(3)本人农村信用社存折(没有的可另开新户)等资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要求提交:(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证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4)经营组织账号等资料。今年推行凡申请报名购机者必须三承诺:承诺购机真实性、承诺不用自己身份证为别人购机、承诺发票真实性。
(二)坚持公示公开制度。对申报购机补贴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购机者名单在乡镇办公示七天,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购机者,方可确定为补贴对象,审验补贴对象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农村信用社存折(卡),发放申请报名表。审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经营组织账号,发放申请报名表。凡事享受补贴农机具,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示公开要求,一是在新密市农机局党务政务公示栏公示实施方案、操作流程、受益农户、黑名单等;二是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新密市公开专栏,公示相关农机购置补贴方面的信息与要求公示的内容,确保随时能够在网站上了解和查阅。
(三)乡级初核管理。乡级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对所购机具、购机发票、补贴金额、购机者提供存款卡(折)或经营组织账户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填写《新密市农机补贴机具申请表》,定期上报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所要求的相关资料。
(四)严格购机核实。补贴对象在省内外自主选机议价购机后,市级农机部门严格执行购机核实,一是核实经销商为购机者提供的全价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成交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二是核实所购机具铭牌标识;三是集中补贴对象到指定地点对所购主机和配套机具,办理喷涂标识和人机合影等手续。未经乡镇农机管理部门初验和市级农机部门核实的机具,不得享受购机补贴政策。
四、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特点
(一)今年资金规模最大,首次超过2000万元,执行资金最多;(二)郑州市累加补贴普惠,受益购机者最多;(三)今年监理推行新系统,针对系统更新,及时调整办理补贴环节,没有因为系统更新影响补贴办理;(四)在累加补贴机具比较多情况下,基本补贴机具核实与累加补贴机具同步进行核实,促进了补贴兑付进度;(五)新密市及资金主要倾斜扶贫等,作为新密市“十件实事”之一,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总之,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之处,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吸收其他县市好的做法和经验,把此项工作做好,达到群众满意、政府放心。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