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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新调整

发布时间:2018-07-09  信息来源:

         为支持农业机械化全程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业“四优四化”发展等支农重点工作,对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和标准作了新的调整。一是全面推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

贴。
2018年补贴范围由“10大类、26小类、55个品目”增加为“14大类30个小类61个品目”,要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力保障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逐步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

具剔出补贴范围;二是补贴产品资质不断完善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获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尤其将获得农机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列入

了补贴机具资质采信范围,尚属首次;三是扩大补贴对象范围。针对基层反映直接从事农业生产认定依据不足、相关部门理解不一致等问题,删除了“直接”的表述,将补贴对象明确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将“农业生产经

营组织”细化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四是操作流程由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改变到“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