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许昌市农机局召开全市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经验,研究部署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会议认为,2015-2017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成效显著。三年来,共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6亿元,补贴各类农机具1.28万台套,受益农户6000多户。在补贴政策拉动下,至2017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67万千瓦,50马力以上拖拉机达到7800台,联合收割机达到6900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较2014年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88%。农机化已成为我市现代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装备支撑和推动力量。
会议强调,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总的要求是紧紧围绕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目标,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重点增加了支持农业结构调整需求和绿色生态导向的品目,剔除了技术已明显落后的部分品目,并对机具分类和品目名称进行了规范,最终确定补贴范围为14大类30小类61个品目,要求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残膜回收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各县(市、区)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省定补贴范围中,选取确定本县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深刻认识和把握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新变化,科学组织,规范管理,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二要严格规范操作,提升服务效能;三要强化信息公开,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四要加快实施步伐,切实增强农民政策获得感;五要强化监督制约,保障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会上,易海虹副局长就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补贴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